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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三包如何维护自己权益-临沂驾校

2016-05-17

近年来,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攀高,消费者在买车使用过程中的纠纷也频繁发生。在2013年10月1日,历经多次意见征求,难产的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正式实施,俗称“汽车三包”,这意味着消费者对于汽车缺陷所产生的问题,有了更多的合法权益。那么,三包政策中大家最为关心的“退、换、修”的条件如何界定,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事项?今天小编就带您走进汽车三包政策,了解咱手中的维权武器。
 
● 免费退换:60天/3千公里内
 
 
当消费者购车在60日内或3千公里之内,车辆发动机、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,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、变速器。
 
此外,在这段时间范围内,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情况,消费者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,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。
 
汽车三包明确规定:家用汽车产品符合退货条件的,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,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。
 
● 可选择退换:2年/5万公里内
 
 
当消费者购车在2年或5万公里之内,发生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,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,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。
 
如果在此期间,车辆发动机、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,或者发动机、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,累计更换2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(发动机、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),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。
 
如果以上情况都没有发生,但车辆的转向系统、制动系统、悬架系统、前/后桥、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,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,消费者也可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。
 
汽车三包还明确规定,在有效期内,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,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,消费者可以更换车辆。
 
● 免费维修:3年/6万公里内
 
 
当消费者购车在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内,出现产品质量问题,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,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。
 
按照规定在包修期内,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(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)超过5日的,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,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。
 
这份规定还明确,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,至完成修理之时止。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,以1日计。
 
● 找谁去“三包”?
 
 
了解完汽车三包的内容,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,当购买的汽车遇到问题后,应找谁去负责,是直接找生产厂家呢?还是找经销商?
 
根据该规定,三包责任应当有汽车产品的销售商依法承担,同时,销售商可以向其产品生产者及相关经营者依法追究赔偿。该规定还强调汽车产品经营者可以订立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约定合同,但前提是不能够侵害消费者的权益,并且不得免除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。
 
这也就是说,当车辆出现问题时,消费者可以直接向车辆的销售方,也就是4S店或者销售公司索赔。如果销售方不执行汽车三包政策的话,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。
 
另外,当消费者的车辆处于包修期内,维修超过5日时,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要代步车或者交通补助,这点在新规定中也得到了明确。
 
● 维权注意事项
 
 
不得私自改装车辆
 
现如今,很多消费者为了体现个性,都会为爱车做一些改装,但在汽车三包规定中显示,“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、调整、拆卸,但消费者自行改装、调整、拆卸而造成损坏的,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”。
 
必须在指定维修站保养
 
汽车三包还明确规定,“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、维护、修理产品,而造成损坏,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”。这说明,消费者如想被“三包”保护,就必须在汽车三包期限内去官方指定维修站进行定期保养,如果车辆说明书内再规定不允许车主自带保养材料,那么消费者别无选择必须在4S店进行维护保养。
 
退换需补偿
 
还有要注意的是,如果车辆出现质量问题,消费者选择“换车或退车”后,并不会拿到购车发票上显示的金额。因为“汽车三包”规定,除符合免费更换、退货条件外,如果消费者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的,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汽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。
 
结语:消费者在购车前后要了解清楚所购买车辆的详细三包政策,尽可能最大化的维护自己权益,如果遇到车辆有问题,要提前做好保留证据,日常使用、保养、维护都要按照厂商相应规定去操作,以免因疏忽大意而导致自己正当利益受到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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